合法民間借款的四個要件
- 年利率不逾 16%:民法第 205 條的硬上限,超過部分約定無效;收取顯不相當重利另涉刑法 344 條重利罪。
- 實拿等於本金:預扣利息違法,借 100 萬就要實拿 100 萬,本票金額與借款一致。
- 設定經地政登記:抵押權向地政事務所登記,雙方權利都有保障,這也是「代書」二字的意義——地政士把關每一步。
- 撥款前零收費:規費與代書費在設定送件時支付、有收據;任何撥款前的「開辦費、保證金」都是詐騙訊號。
第一貸的每一件案子照這四條做,也歡迎您拿這四條檢視所有業者——包括我們。
什麼時候該找民間、什麼時候該回銀行
誠實的順序是:銀行 → 融資公司 → 民間。信用乾淨、收入證明齊全、等得起一個月,先去銀行,利率最低。民間的價值在銀行做不到的三件事:速度(最快三天)、彈性(看房屋不看聯徵)、特殊件(持分、繼承、被查封的房子)。
第一貸初評時如果判斷您的條件銀行做得起來,會直接建議您去銀行。短期成交換不到長期信任,這一行做得久的都懂。
八個紅旗,看到就離開
- 撥款前要你先付任何名目的錢。
- 不肯把年利率寫進契約,只講月息。
- 要求簽空白本票、空白契約。
- 要求交付權狀正本「保管」或簽全權委託書。
- 實拿金額少於契約本金(預扣利息)。
- 自稱「跟某銀行合作」「保證過件」。
- 催促當場簽約、不給帶回審閱。
- 約在超商、車上對保,地政士永遠不在場。
已經受害的:停止再付錢、保全契約與對話紀錄、撥 165 與 110,法律扶助基金會(412-8518)有免費諮詢。超過年 16% 的利息依法不用付,已付的可主張抵充本金。
常見問題
代書貸款的「代書」是誰?
地政士(舊稱代書),內政部核照的不動產登記專業人員,負責產權調查、契約把關與設定登記——是流程裡替雙方把關的人。
利率比銀行高,為什麼還要借?
因為銀行不借。負債比超標、信用瑕疵、自營商無薪轉、房屋被查封——這些銀行直接退件的處境,民間以房屋價值評估照樣能做,而且合法利率上限保護著您。
會不會借了房子就被拿走?
二胎只設定抵押權,產權始終是您的,正常還款誰都動不了房子。附買回涉及移轉,契約載明買回權——兩種都有法定程序保障,怕的從來不是工具,是不守規則的人。